边坡防护网生产的总体要求
1.编网、支撑绳及拉锚系统所用钢丝绳应符合GB/T8918—1996的规定,其钢丝强度不应低于1770MPa,热镀锌等级不低于AB级。
2.钢丝格栅编织用钢丝应符合GB/T343—1994的规定,热镀锌等级不低于AB级,其中高强度钢丝格栅亦可采用重量不低于150g/m2的锌铝合金镀层处理。
3.环形网用钢丝用符合GB/T343—1994的规定,其钢丝强度不应低于1770MPa,热镀锌等级不低于AB级或采用重量不低于150g/m2的锌铝合金镀层处理。
4.钢柱构件钢材应符合GB/T700—1988的规定,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5.热扎工字钢应符合GB/T700—1988和GB/T706—1988的规定。
6.如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钢丝绳网
1.编网用两根钢丝绳交叉联结点处的固定件采用钢质卡扣,其厚度不小于2㎜,并经电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小于8um。
2.编网用铝质接头套管长度不小于50㎜,外径不大于30㎜,壁厚不小于3㎜,其连接能力不低于所连接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
3.交叉结点处均用卡扣固定,接头处用铝质接头套管闭合压接。不应出现遗漏,卡扣和套管表面不应有破裂和明显损伤。
4.钢丝绳交叉结点处的抗错动拉力不应小于5KN,错动后钢丝绳残余抗破断拉力不应小于原始最小抗破断拉力的90%。
5.钢丝绳交叉结点处的抗脱落拉力不应小于10KN。
6.编织成的网钢丝绳不应有断丝、脱丝现象。
7.网的形状平整,网绳无打结和明显扭曲现象。
8.单张钢丝网不应采用三根以上的钢丝绳编制。
钢丝格栅
1.钢丝不用有明显机械损伤和锈蚀现象。
2.高强度钢丝格栅端头应至少扭结一次,扭结处不应有裂纹。
钢柱
钢柱根据被动系统的不同高度采用不同规格的工字钢加工而成,钢柱的高度与系统高度相同。不同高度工字钢的最低规格要见表1。
表1 不同高度的钢柱的型号要求
系统高度m2
3
4
5
6
7
工字钢型号
16
16
18
20b
22b
22b
工字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6—1988的各项技术要求。
钢柱表面应采用防腐措施,一般采用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小于8um。
拉锚系统构件
1. 钢丝绳锚杆应为直径不小于16㎜的单根钢丝绳弯折后用绳卡或铝合金紧固套管固定而成,并在固定后的环套内嵌套鸡心环。
2.拉锚绳应在一端用相应规格的绳卡或铝合金紧固套管固定并制作挂环。
3.被动网支撑绳应在一端制作挂环并带有相应规格和数量的减压环,缝合绳应按钢丝绳规格预先切断;主动网支撑绳和缝合绳不预先切断,根据需要的总长度现场配置。
4.与锚垫板配置的钢筋锚杆采用精扎螺纹钢筋,也可采用普通螺纹钢筋在一端加工不短于150㎜的加工螺纹段,螺纹规格应能承受不小于30KN的紧固力。
减压环
减压环最小变形时的吸收能力不应小于其额定值。其启动荷载(对应于图10中的P1荷载值)应介于与其相连的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20%~50%之间,具体参数要求见表3。
表3 减压环最小变形时的吸收能力值及启动荷载
减压环GS—8000
GS—8001
GS—8002
最小变形吸收能量值(KJ)
≥30
≥50
≥110
启动荷载(KN)
17~57.5
30~95
47~142
变形过程中环管不用发生褶屈和破裂,未伸出段始终保持为原始圆形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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